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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着电视购物店的幌子 有人搞网上非法传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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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每发展一位事业伙伴,即可获得50美元奖金。”“仅需发展左右两边组织,当左右业绩各达100bv(1400元营业额),即可获得25美元奖金。”“您成为安旗公司高级经理级的经销商,您将拥有丰厚的收入,如您每月业务款有4000bV(5.6万元营业额),您将最少可获月薪1000美元。”日前,打着这些广告语并以温州安旗电视直销店名义发展传销下线的王某、蒋某,被苍南县工商局龙港分局一举查获。
2005年 5月20日,龙港工商分局接到一个举报电话,称龙港安旗温州专卖店从事传销活动,并称可在互联网上查到该店。龙港工商分局通过互联网了解安旗温州专卖店的有关情况,随后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,开展调查。5月25日下午,专案组对龙港银苑大厦一楼安旗专卖店进行突击检查,查获传销培训笔记、账本以及从事传销活动的电脑等。经过3个小时的调查,违法传销的事实终于浮出水面:
美国安旗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——安旗(北京)科技发展有限公司,以高额回报的形式,在网上吸收入会人员,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入会制度。规定凡入会者,必须缴纳所谓的网上办公室管理费579元和认购产品1419元,合计1998元,作为入会条件,并要求必须发展下线会员。会员按等级递增,分为“经销商”、“合格经销商”、“经理”、“高级经理”等。最初会员级别为“经销商”,如成为“合格经销商”,必须每月订购产品665元,并发展2名下线会员;如成为“经理”,必须每月订购产品1311元,发展“合格经销商”级别的下线会员5名;如成为“高级经理”,必须每月订购产品1976元,发展“经理”级别的下线会员3名。会员每发展一名下线,可得到安旗公司420元价值的产品奖励(即所谓的推荐奖);只要会员有2名下线,还可以得到所谓的组织发展奖200元;此外,每月还可以得到所谓的全球分红奖:以下线会员每月认购产品的总和为计算基准,“合格经销商”可以得到下线会员认购产品总和的1%奖励、“经理”可以得到下线会员认购产品总和的2%奖励、“高级经理”可以得到下线会员认购产品总和的3%奖励。
2004年11月,当事人蒋某在北京与安旗(北京)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,以专卖店的形式向本地区的安旗会员顾客提供安旗产品。2005年2月,蒋某在龙港镇龙港大道68号银苑大厦一楼开办“龙港安旗电视直销购物部”,作为安旗产品专卖店的经营场所。同时,蒋某发展了一名下线会员,该下线又继续发展下线,并形成了以蒋某为首的40多位“金字塔”式下线组织。2004年9月,另一当事人王某(系安徽黄山市人)在网上了解到安旗公司的营销模式后,通过网络联系申请加入会员,安旗公司将王某安排在温州一张姓会员下面,作为其下线。2004年10月份,王某与安徽其他几个人成立安旗鸿新团体,并作为团体负责人之一,以“龙港安旗电视直销购物部”员工身份作掩护,到温州地区发展会员下线。现王某已发展了一名下线会员,该会员又发展了2名下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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